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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元区一业主欠缴6年物业费,新房竟被物管装修占用!律师怎么说?

邓女士家门口被贴对联,挂着物业公司的牌子

邓女士家内部被装修后的情景

昨日,市民邓女士反映:我2009年10月在天元区天台玉苑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,2010年6月因为工作调动离开株洲,房子一直没有装修,也没时间去看。几天前我从业主群得知消息,我的房子竟然被物业公司装修并占用了。

【投诉】新房被物业公司装修成办公用房

昨日上午,记者随邓女士来到天元区天台玉苑小区1栋1601号房,大门口贴有一副对联,上方挂着“株洲市中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”招牌,邓女士掏出钥匙,却没法打开房门。随后多次敲门也没人来开门。

“房门锁换了,我现在进不了自己买的房子。”邓女士无奈地说。

2009年,邓女士夫妇俩花40多万元分期付款买了这套房,2010年12月底收房后,夫妻两人因工作调动,全家搬到了长沙,这些年来,新房一直闲置着,夫妻俩基本没有过问新房。

最近,邓女士在小区业主群里了解到,这套房子已经被改成物业公司办公用房。为此,8月12日,邓女士的丈夫徐先生特地赶回株洲了解情况。

“发现打不开单元门,就向物业公司求助,表明业主身份后,他们拒绝让我上楼。”徐先生介绍,当天,他只好报警求助,在民警的陪同下,才进入到自己的新房,可眼前一幕把他惊呆了,新房变成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室。“里面搞了简单装修,有董事长办公室,有会议室,有财务室,还装了一扇门,办公用品一应俱全。”

对此,物业公司回应称,之所以占用这套空置房,是因为邓女士家拖欠了6年的物业管理费。

【物业公司】不承认违法,称被逼无奈

昨日,记者和邓女士夫妇来到株洲市中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意物业”),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和天台玉苑管理处主任对此进行了回应。

据介绍,邓女士夫妇从2013年起就拖欠物业费,至今已有6个年头,这期间,物业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邓女士,要么不接电话,要么就说房子不是自己的,迫于无奈,物业公司将邓女士夫妇的房子换了门锁,并进行装修,作为物业公司办公用房。

“就是为了逼她出面,她把物业费缴清,我们立马搬出去。”天台玉苑物业管理处主任周先生说。

对此,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、副总经理、物业管理处主任3人均认为装修占用邓女士房子的行为不违法。

昨日,要求进入自己的房子遭到物业公司拒绝之后,徐先生报警求助。

【主管部门】还有这样的事? 如违规将责令整改

“还有这样的事?”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得知情况后很吃惊,他认为,无论如何,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装修业主的房子并占用。

马文新告诉记者,业主拖欠物业费,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催缴,或者起诉业主,但不能以装修占有业主房子的方式来处理。

昨日,马文新首先联系了中意物业法人代表,口头进行了批评,责令改正,立即退出邓女士夫妇的房子。接下来,物业协会将会派治理委员会进行调查,查实后进行通报批评、诚信扣分。

记者随后来到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,据工作人员介绍,该中心将会进行调查,中意物业如有违规行为,将会对其进行约谈,下达整改通知,拒不执行整改,将会上报市物业管理处,物业公司在湖南省物业星级评定时,将面临扣分和降星处理。

【律师说法】物业行为构成违法 甚至涉嫌犯罪

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分析认为,物业公司装修邓女士夫妇的房子并占用的行为,已经侵权,构成违法行为。根据占有财产的金额,甚至涉嫌犯罪。

对此,邓女士可以以侵占罪,向法院提起诉讼,追究侵占人的法律责任。

同时,聂炜认为,业主欠缴物业费,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催缴,对于拒绝缴纳的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,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催缴。

【相关链接】

大连一物业经理 占用业主房屋入住被判刑

据半岛晨报报道,2013年,辽宁大连一家物业公司经理李某用业主预留在物业公司的钥匙,打开业主家的门,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。2017年4月,该房屋业主知晓其房屋被李某占用,便到公安机关报案。

案发后李某拒不退出,尽管最终李某和业主达成协商,由李某购买该房屋,并取得业主谅解,但李某还是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业主不交物业费 株洲一物业公司上门通宵催收

据株洲晚报报道,去年11月,荷塘区东方丽都小区业主彭女士因拖欠物业费,数名物业工作人员来到她家催收物业费被拒绝后,在她家打牌、吃夜宵,还睡沙发,待了一个通宵,当地派出所介入后方才离开。此事引起市、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。

经调查,该涉事物业公司的做法属于暴力催缴,严重违背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株洲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准则》的有关规定。在一年一度的信用等级评分时,该物业公司将面临顶格处理,信用等级评分被降到最低一级D级,这样企业将被限制招投标,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。

来源/株洲晚报 记者/姚时美

编辑/豆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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